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水泥用石灰石矿山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水泥用石灰石矿山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公众可于即日起在本网络页面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亦可前往 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以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厂址周边区域内的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 三、征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本网络页面可下载本项目征求意见表(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征求意见表提出自己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8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彭水县新田镇马峰村一组 联系人:龚主任 联系电话:18623173111 电子邮箱:7894868@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 邮箱:64119560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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